海陵区青年北路91号(原大洲新都饭店)4-6层房产拍卖 标 的 情 况 简 介
1111
海陵区青年北路91号(原大洲新都饭店)4-6层房产证载面积1553.31m2 ,其中第4层有部分新增面积,另第7层房屋未办理房产证,第4-7层总建筑面积约为2382.7m2。 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9.2m2,目前使用权类型为划拨。拍卖成交后,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。 根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((2004)泰执字第108号)规定,拍卖标的装璜费用1581000元已由南京恒金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垫付,拍卖成交后,由买受人需另行与该公司协商装璜费用的结付事宜。 2008.7.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