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书。”
“经本院审查认为,一审检方抗诉意见成立,予以支持。”
“本案在事发前,王家强就向被害人马玲玲提出搬运费的问题,但马玲玲并未理会,自行搬运货物。随后王家强又提出了车辆等待需要支付费用,马玲玲仍未理会,并且在王家强所称的四十分钟以内,将货物搬运至车上,由此引发了王家强的不满。”
“在随后的行驶途中,王家强私自改变行车路线,给马玲玲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威慑!在马玲玲多次提醒其偏离路线后,王家强因为置气,并未理会,最终导致马玲玲因害怕被迫跳车!”
“我方认为王家强作为拉拉货司机,应当严格按照条款进行服务。然而王家强却因没有得到搬运费用,心中产生怨恨,对马玲玲的诉求不予理睬,甚至采取偏航的方式,故意恐吓对方,致使其跳车死亡!”
“我方认为,王家强应当可以预见马玲玲的跳车行为,并且根据一审查明的事实,我方认为王家强在主观上,存在刻意追求马玲玲跳车后果的发生,性质极其恶劣!二审法院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顶格判处!”
审判长万高峰:???
林川:你说甚?
听你这话的意思,还准备往故意杀人罪上靠?
你话说得倒挺轻巧!
还顶格判处?
那可是七年刑期!!!
此时审判长万高峰脸色黑得吓人!
如果不是正式开庭,他现在都想破口大骂!
恨不得拿着法槌对着林川、马丁丁以及张东方,每个人头上来一下!
你们这三方,一个都不靠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