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发生。
一辆黑色小轿车来到了胡俊杰家的门前,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,提着一个包走进了胡俊杰的家。两个正在车里面对胡俊杰进行监视的公安厅侦查员,这时也提高了警觉。但是,他们也都同时忽略了一个细节,那就是这个人走路的姿势。
这两个侦察员以为,人是走进去的,只要不出来的,就没有问题,何况对面楼上还有自己的同伴们也在密切的监视他呢。
半个小时之后,刚才进去的那个人又从胡俊杰的家里走了出来,手里依然提着刚才进去时提的那个包。这个人不论从身高或者穿着上,都和刚才进去的那个人没有什么两样。那两个侦查员,也和楼上监视的另一组人一样,都没有在意,任由他开车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