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!”
“行。第一,我的心要往哪里放是我自己的事情,劳你挂心了。第二,你怎么从马上摔下来了?”
“意外而已,啊啊啊啊啊,不要提这件事,我的马还在旧金山呢!为什么不让我托运过来,我可以给它买机票嘛!”
想到河川,我又忍不住地伤感起来。
2.
静静流淌的查尔斯河将波士顿分对半。我和顾辛烈一人在河这头,一人在河那头。
因为当初我找房子的时候房价已经上涨,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一所算不上太满意但是能凑合着住下的房间。我同另外三人合租,我的房间在最里面,很小,地毯的边缘都已经卷起来,踩上去十分刺脚,我再也不能赤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了。
我依然不会开车,每天必须比其他人早起半个小时去坐巴士,我已经尽量轻手轻脚,可是仍然被抱怨吵到了她们。而合租的人中有一人喜欢深夜洗澡吹头发,也总是让我无法入睡。
与人合租诸多的难题,我在美国的第五年才算真正意识到,材米油盐,一定是要斤斤计较的。都说没有遇到极品室友不算留过学,想来,我的海外生涯也算是圆满。
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习模式没有太大区别,我每天都呆在学校里,有些时候不想回家,就直接在图书管里通宵温书。顾辛烈偶尔会给我发短信,我有时回,有时不回。
在波士顿的第三个月,一天夜里,我忽然全身发痒,在梦中惊醒。我扭开台灯,撩起睡衣,发现自己手臂和大腿上各被咬了一串整齐的肿起来的红包。痒得我一夜未眠,等到清晨一照镜子,估计就我知道脸上那是黑眼圈,不知道的人大概都觉得我这是人体艺术。
而此时,我被咬的手腕已经粗壮得如何土里拔出来的红萝卜。我去超市买了一瓶灭蚊剂,但是我对美国的除虫剂真是一点信心都没有,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试剂,杀得死只毛毛虫都算运气好。
这天夜里入睡前,我仔仔细细地将我的房间每一个角落喷上了灭蚊剂,然后用衣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。入了夜,我再一次被咬醒,我睁大了眼睛把房间巡视了一遍,没有见到任何虫子,我打了个寒颤,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。
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,我将身上被咬得惨不忍睹的地方亮出来给我的室友们看,我问她们:“我住的的那件屋子,以前是不是闹过BED BUG(即害虫)?”
Bed Bug,即国内俗称害虫。我其实也只是听说而已,因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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