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的钱相对多了点,又在高英华的帮助下他如愿出国到梦寐以求的意大利,在那里度过了相对快活的一周。
回来后,故事就这么开始了——
——
上午去给大叔扫墓,中午回来,天空仍没有放晴。就好似终年都不会再看见太阳了似得。
十年间,一切事物发展速度都飞快,年轻人紧跟潮流,而那些固守陈规的人则是被时代的脚步甩的越来越远,难再跟上。
这几年,刘思明学会了什么?也并没有学会什么,要偏要说那就是他开始懒得打理自己的形象,好比说他那已经蓄满下巴的胡子和乱糟糟的头发(有时候甚至直接扣上一顶帽子应付了事)。
但这可不能说他是邋遢,家里的卫生情况还是很好的,至于他个人嘛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他也仍是保持不喝酒也不抽烟,平时顶多买几瓶低度数的酒精饮料来解解馋,烟则是根本不碰。
他的身高这十年来也就长高了几厘米,刚刚到一米八。但身边没人提醒,他也不加注意,也从未主观的意识到这一点。
他和妹妹则是分居而住,不是他不照顾妹妹,而是他的妹妹自己要求的要兄妹分开来住,她想培养自己的独立能力,刘思明在一旁淡淡的应了,心里却是想着——想当初我也是像她对这个社会充满好奇和期望……
小哈则是在妹妹那里。小哈也是老的差不多了,十年了,对人来讲可能非常快,对这种小动物来讲则是可怕的一段时间。这可能意味着一生的终结。好在小哈还没有表现出体弱多病的状态,该吃吃该喝喝,看见主人就高兴地摇尾巴。(其实刘思明一直在考虑着是不是应该给它改个称呼叫‘老哈’了)
妹妹最近的生活状况也是很不错,她现在是一名服装设计师,仍跟着自己的前辈学习,虽然每天很累但她很快乐。光是这样,刘思明就已经是很高兴了。
他自己则是保持着白天上报社上班,晚上若是不用加班就回家带着,无聊的时候写写小说看看书,再者就睡觉。以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,十年这么过来看来也是不长。
但是,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……就像那满街的狗血小说,主人公生活落魄,然后静静地坐着反思自己的人生好像缺少了点什么。他现在就是这个状态。
他究竟缺少些什么呢?
他站在自己租的四十多平小屋子里呆望着窗外上海夜景,被霓虹映亮的天以及四处晃悠的投射灯让这个夜晚不再宁静。他看着这繁华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