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,不用再记起怎去忘记。《失忆蝴蝶》填词:林夕
正是因为有很多想写的东西,而自己又有能力去写,便要去写。抬起笔的瞬间,坐在键盘前一刻,一种使命感便猛然升起,促使着作者尽最大努力来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,传达给众人。
刘思明正是要做此事但是,违背他意愿的却是无情的现实。他作为一名新闻报社的编辑员,每天埋首在小办公室里敲着键盘,写着违背自己心意的虚假文字。有些文章是他极不愿意写的,但当他秃了顶的老板凶神恶煞走到他的办公桌旁,看着思明的眼神充满着深深的不屑与鄙夷之时,刘思明只得乖乖就范。有时候写的标题内容很浮夸或是慢慢的噱头,内容却是平淡无奇(最令他作呕的还是有时候还要内容偏激,必须故意做些噱头来引起读者注意,再引起话题,从而提高报纸知名度,增加销量与影响力……大概吧,他见到的大概是这样)
然而在每个寂静的晚上,当他回到家里唯一让他对残酷的事实有所希望的是什么呢?
对,他同时还是个网络写手,一个已经混了六年的老鸟。
他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,只要是能畅快的表达出自己心中所想的,他都喜欢。他甚至还签了约,虽然不是个职业写手,但是每天晚上敲敲键盘还是能一更,这样勉强达到全勤。他自己作为一个写手,名声不算太大,但好歹有会有点收入。碎肉再小也是肉不是?(至少他是这么自我安慰的)
他,渴望实现自己的价值。想起十年前自己还是有一番作为过,现在想想就羡慕。能待在一个和睦的社团,拼上一个副社团长一职,还能同其他社员制作属于他们的音乐……
当然,还有她……那个时候,他还拥有过她……
“不不不不……”此时正坐在电脑前码着字的他,突然走神回想起与她过去的种种……很美好,但却致命。他卑微的不敢再想起,便尖叫着狂摇着头让自己缓过神来。
缓过神,回到冰冷的现实。只有夜半乌黑的墙壁,泛着光的电脑屏幕,和只穿着睡衣的自己。以防自己再走神,他又赏了自己一巴掌,让自己一下子提起神来。
为什么回想起她呢?是因为什么呢?说到底好像是有什么联系?她最爱什么呢?自己曾经最擅长什么呢?音乐。
音乐。一个很平淡的词,却在他心头激起千层浪。他再次恍神,全然忘了自己现在正在做什么。
自己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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