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丙申日,刑部和户部遵照旨意一同上奏,凡是遇到皇帝的车驾出行到郊外的时候,有拦驾申诉冤屈的人。”
“依照刑部所议定的触犯仪仗队的法律规定,用杖责打一百下,发配到边远的地方去充军。”
“户部商议责令打四十板的旧例,应当停止施行。”
“得到旨意,凡是皇帝巡幸的地方,被抓捕并告知移交刑部处理的人。
如果不仔细查明事情的真假,就仓促按照触犯仪仗队来处理,那么这里面或许有被冤枉的情况,也不能确定。”
“这里还是开了个空子,可能形象也是需要装一装的,应该是装得还算是成功,导致这种现象很严重,于是出现了这样一段记载。”
话说到这段记载,金禾都觉得有些可笑。
“辛亥日,皇帝的车驾从宿迁出发,道路两旁向皇帝请求申诉的人很多。皇上告诉侍卫等人说。”
“这些东西绝对不可以接收查看,百姓如果真有冤屈,地方上的总督、巡抚等官员那里完全可以去申诉。”
“现在因为我出巡,百姓纷纷前来告状,不过是希望侥幸被批准,从而发泄私愤。”
“一旦开始审查,其中的事情未必都是真实的,地方官员把这些案件奉为皇帝交办的案件,反复审讯查证。”
“那么被告和原告都会受到牵累,因为小小的怨恨而使家庭破败,后悔也来不及了。”
“拥有天下的人,应当用德行教化民众,使民众不发生争执,即便是贤能的官吏,也应当追求诉讼减少、刑罚清明,与民众相安无事。”
“如果把诉讼案件多当作好事,就会开启争讼竞争的风气,民俗疲惫百姓困苦。”
“康熙就是这么搞笑,又想装自己的圣君形象,装到最后又嫌烦。”
话说到这里,金禾说出了后续的记载。
“不过乾隆时期就不需要装了,虽然他有很多这方面的记载。
但是他很烦,于是他制定了大清律例惩治,直接从源头解决问题。”
“乾隆十二年议定并批准,皇帝出巡时,若有拦驾告状的人出现在步军营管辖范围之内。”
“主管的步军尉罚俸六个月,协尉罚俸两个月,该汛的步兵鞭打八十下。”
“如果事发地点离御路稍远,在步军营管辖范围之外,那么步军尉罚俸三个月,步军协尉罚俸一个月,步兵鞭打四十下。”
“清朝皇帝演得还挺成功的,居然后面一直有这种人来告状。”
“以至于连电视剧都喜欢这么写他们,人家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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