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七门,其中七十五毫米山炮二十四门,七十毫米步兵炮十六门,三十七毫米战防炮十九门,四十七毫米速射炮六门,七十五毫米野炮两门。
高射机枪/高射炮:十二挺/门,其中高射机枪:八挺,二十毫米高射炮四门。
坦克/装甲车:九辆(暂时无法使用),其中九五式轻型坦克:五辆(缴获自日军战车大队,需维修),九七式中型坦克两辆(缴获自战车大队,严重损坏),九四式装甲车两辆(缴获后可用零件维修)。
各式子弹总数:四百二十余万发,其中七九毫米步枪弹一百八十余万发,,六五毫米步枪弹一百五十余万发,七点七毫米步枪弹五十余万发。
手枪弹及其他:四十余万发。
各式炮弹总数:三万余发,其中迫击炮弹一万八千余发,山炮弹三千余发,步兵炮弹:两千八百余发,战防炮弹四千二百余发,速射炮弹一千二百余发,高射炮弹八百余发。
手榴弹总数:三十二万三千余颗,其中国造木柄手榴弹三十万颗,日造九七式手榴弹两万一千余颗,其他型号四千余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