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买了一斤。
为了节约时间,严初九也没有将它们分开来烹饪,直接一锅全炖了。
想到叶梓喜欢吃肉,尤其是刺身,于是就拿了两条真鲷,取肉切片蘸酱油芥末。
鱼头鱼尾鱼骨则是加了两个煎鸡蛋煮成一锅浓汤。
做完这些菜的时候,也没忘记招妹,给它用清水煮了一条鱼。
只是端进船舱后,招妹探头嗅了一下,又缩了回去。
严初九疑惑的问,“干嘛,怀孕了,没胃口?”
“昂唔昂唔昂唔~~”
招妹叫了一通,明显就有咒骂的意思。
严初九又问,“那你怎么不吃?”
招妹这次没有再叫唤,只是探出头来,用嘴巴将装鱼的盘子往前拱了拱,似乎在提示他没放调料。
严初九想了一下,终于明白了过来,出去拿了那个装汗水的矿泉水瓶,淋了几滴在鱼肉上面。
招妹立即就扑出来了,仿佛饿疯了似的狼吞虎咽不绝。
严初九看得就很纳闷,这汗水自己尝过,又咸又苦又腥,一点也不好吃。
可是到了这傻狗嘴里,竟然就成了绝世美味一样!
看来招妹也跟自己的女朋友一样,喜欢自己的咸。
懒得管它了,出船舱后去叫叶梓过来开饭。
叶梓洗了手后,走过来看看,发现桌上是丰盛的一餐,而且还有酒,脸上就不禁浮起了笑容。
“初九,我感觉自己现在过的简直就是神仙日子啊!”
严初九好笑的问,“因为有酒有肉吗?”
叶梓摇头,“不仅仅是因为这个,最重要的是我学有所用,活出了人生的意义,体现了自己的价值!”
严初九笑了,“说得你以前好像活得了无生趣似的!”
“了无生趣说不上,可绝对不像现在这样有滋有味有奔头。”
叶梓说的是事实,嫁给吴阿水之后,她就像被困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样。
一天到晚除了做两顿饭,再没有别的事情。
日子过得迷茫又浑噩。
自从在庄园干活之后,每天的都很忙碌,很充实,一天的时间似乎不够用似的。
过完今天就期待明天,对未来,充满了向往与憧憬。
叶梓喝了一口酒又吃一口肉,脸上尽是满足之色。
“老板,我决定了,只要你不炒我鱿鱼,我就给你干到天荒地老,干到死为止!”
严初九笑得不行了,“别拣好听的说,说再好听,我也不会给你涨工资的。”
叶梓终于不再出声了,有些事说是没用的,必须得做才行。
吃饱喝足后,严初九准备休息一下。
叶梓则是收拾了碗筷,又准备去钓鱼。
严初九拦住她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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