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握把。
弹簧和扳机组件。
全是黑黝黝的。
爷叔从怀里掏出手帕,虔诚地擦拭着他们。
然后按顺序把他们一字排开。
他呆呆地望着它们半晌,唇抿得死死的。
金晚笙也没有说话,尽力保持着呼吸的平稳。
突然,爷叔动了。
干枯的大手仿佛一瞬间注满了活力。
他左手捏住握把,右手拿起管子。
“咔嚓”一声轻响,两者严丝合缝地卡在一起。
大拇指一推,弹簧稳稳落进匣子。
再抓过滑套,手腕微沉,顺势往前一送。
“唰!”地一声,整个上半部分与握把合为一体。
前后不过几十秒,经过一番行云流水的操作,刚才还零零散散的零件,已经变成了一把黑沉沉地老式手枪。
爷叔握着枪,手臂平伸,眯着眼睛瞄准窗外。
指关节用力泛出苍白之色,片刻之后才缓缓放下。
“笙笙,爷爷当年就是用这个打天下的,现在外面世道也不太平,你藏着防身用。”
然后又从床底下找出一个装着花生米的匣子递了过来。
“爷爷,这个被查到了是要吃牢饭的。”
金晚笙一脸害怕,连忙推辞。
虽然她内心里已经叫嚣着很想要,可以藏在空间里。
非到万不得已不得拿出来。
但是爷叔不知道她有空间呀。
面子功夫还是要做的。
爷叔白了她一眼。
“你去了部队,不能被周家小子拿捏了。”
“他会的,你也要会。”
“今晚,你就别睡了,你好好看着,我把它再拆下然后再装一遍。”
“反复练习,直到练会为止。”
“这个物件,你给我藏好了,任何人都不能告知。就连周家小子也不能说。”
爷叔反复叮嘱。
金晚笙扶额,哭笑不得。
老天爷,我是去跟周霆宴结婚去的,不是和他打架去的。
为什么他会的我一定要会。
果然,爷叔一生要强啊。
但多学一门技艺总没有坏处的。
金晚笙在爷叔的解说下,先熟悉了这些零件。
然后学着装零件。
起初手生,费了好大的劲都卡不住。
然后爷叔又给她示范了一遍。
她静下心来,记住了拆装的动作。
一个时辰之后,她已经非常熟练了。
握在手上的感觉真好。
然后爷叔叫她又把枪拆了下来,把枪又收了回去。
啊,这不是要送给她的吗,怎么又收回去了。
“快去睡吧,明天走的时候给你。”
金晚笙乖乖地向爷叔道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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