裔和晋商票号家族纷纷将商业资本转投土地,晋徽两地的土地兼并进一步加剧。
没了欧洲订单,一些工厂面临倒闭,地主的儿子将赚的钱输送回农村,买更多的土地,地主成大地主,诞生更多的失地农民。
老地主实力愈发强大的同时,又有新地主诞生,张作霖在东北占地150万亩,你说的无锡荣氏家族购置土地3万余亩,南开大学拥有学田1.2万亩。
他们或占或买的土地,欲作何用?
种粮食无偿发放给饥民,行扶危济困之举?”
冼耀文呷了一口酒润了润嗓子,接着说道:“1929年,长江三角洲出现‘不在地主’现象,就是地主不在农村居住和耕种土地,而是居住在城镇,通过收取地租来获取收益。
江苏南通出现了‘公司化土地’,张謇创立的大生集团附属垦牧公司大量兼并土地。
同年,广东‘二地主’阶层扩张,转租规模增长40%;浙江乡镇长中地主占比达72%,长中地主就是拥有土地50亩至200亩之间的地主;四川军阀防区制下新绅地主崛起。
1933年,中央农业实验所的研究数据表明,佃农家庭粮食自给率仅61%,其余佃户需要借粮度荒。
接着就是抗战,无数农民流离失所,农民只求不生活在沦陷区,求活命。
以山城为例,抗战时期流行包工制,工厂不直接雇佣工人,而是通过包工头间接管理,形成‘工厂、包工头、工人’的三层雇佣链,或者可以说是剥削链。
理论上,包工头从工厂领取总工资,层层截留,通常抽取30%-50%,山城兵工厂的案例更是达到了60%,剩下的才是工人的真正工资。
而工人想找工作,需要给包工头介绍费,通常为1至3个月的工资。
工人若是工伤,工厂会以非直接雇佣为由拒绝赔偿。”
冼耀文讥讽一笑,“这只是理论上,实际上,包工头或是工厂主的亲信,或是帮派份子,背后站着国府的权贵。无论哪一种,工厂主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返点,即实现低用工成本。
包工制在抗战结束后式微,转而开始流行押金制,以上海为例,工人入职时需向工厂缴纳押金,通常为3个月工资,理论上离职时退还,但实际上只有很少的工人能拿回押金。
1948年,上海法院的记录,凡是押金纠纷案,百分百工人败诉。
我从青帮人员那里获得的消息,1946年开始,有人专门放押金贷,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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