须成立。
五、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赔款所需要之工业,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。为此目的,可准其获得原料,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。
六、在日本新秩序建立之前,其本土及重要地区,将由我方军事力量实行必要之占领与监督,以确保本公告条款之彻底履行。
七、上述目的达到时,日本得依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保障和平及负责之政府,届时我方占领之军队即撤退。
上述条款,乃日本本土避免战火彻底毁灭之唯一途径。
望日本政府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。时限一过,仍未表示无条件投降之诚意,我军必将以全部力量,对日本本土施以登陆作战,届时战事一起,一切皆为齑粉。
我陕甘宁边区政府及各抗日民主政府仅接受日本无条件投降。
任何与日本媾和之行径,皆为与我陕甘宁边区政府及各抗日民主政府为敌。
届时,必以军事手段维护我中国人民十年抗战之胜利果实。
勿谓言之不预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