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、府、司保结。
原本朝廷知道结保制度,是为了约束这些童生和生员的行为,必须证明参考童生“身家并无违碍”。不遵道理称“违”,犯于过恶称“碍”。身无碍,则所保之人必须“孝悌忠信”;家无碍,则所保之人的家庭必须“行仁讲让”,保结的具体内容尚包括生童是否冒籍、匿丧、代考、怀挟、传递、帮抄、换卷之类,以及曾犯刑罪等项。若有犯者,保结者受连坐。
但是到了现在,具保的实际意义已经早就不存在了,保结制度已流于形式。廪生混结,相沿已久,亲友子弟至有不问本生,暗为递结者。